莫让“以身殉酒”成为官员“终极目标”
16年01月11日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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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市纪委发布通报称,潮州市公路局领导班子于2015年12月31日晚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发生严重伤亡事故,并在组织调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调查。多名局领导因此被处分,其中党组书记、局长和一位副局长被行政撤职,降为正科级。(1月11日《人民网》)

    跨年夜潮州市公路局的领导班子可谓是上演了现实版的“饭局也疯狂”。本是把酒言欢夜,却不曾想酒过三巡后突遭变故导致一死一伤,变成了“致命饭局”,惊呆了众多小伙伴。

    近年来“以身殉酒”的干部可不占少数,无论是“广西来宾副镇长上任当日被劝酒身亡”还是“湖南永州零陵区发改委副主任李春燕在公务接待用餐后非正常死亡”以及这次“潮州公路局跨年夜的一死一伤”,貌似“以身殉酒”成为领导干部酒桌上的时尚,难道真愿“把酒言欢死,做鬼也风流”?不过,这样的“终极目标”未免让他人看了笑话。

    十八大以来,中央三令五申,狠抓作风建设。然而某些迷恋酒桌的领导干部依旧无视党纪国法,忽视前车之鉴,以无法拒绝人情往来为借口,继续胡吃海塞,殊不知,多少官员为此丢了乌纱帽,甚至丢了性命变成名符其实的“酒鬼”。事实上,无论何种情况、哪种场合,干部死于酒桌,既让群众深恶痛绝,也损害政府权威,然而正是这种前赴后继的迹象才更让人警醒。

    如何才能终结“致命饭局”?看来除了领导干部加强自律,克制自己贪心私欲,把握好人情世故的尺度外,还应该清楚认识到党纪国法时刻都在人情世故之上,时刻以中纪委王岐山同志所言所行为表率;纪检监察部门也应在日常生活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和完善任前廉政谈话、信访谈话、廉政责任谈话等廉政提醒谈话机制,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早提醒、早纠正、早防范,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将问题扑灭在萌芽状态,并且在禁令之下严管干部不止于8小时之内,而从严从实执行纪律的8小时之外也不应忽视,唯此才能避免“以身殉酒”情况再次出现。

   常在饭局走,怎能不碰“线”?各位领导干部还应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以清廉自律为己任,把握好人情世故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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