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公安局将对2022年12月31日前因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暂扣的车辆进行依法处理。具体通告如下:
通告
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因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被大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予以暂扣的车辆,至今未到我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的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请于2024年11月13日前到大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处理室接受处理。对在此期限内未接受处理的车辆,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予以处理。
大邑县公安局
2024年8月14日
大邑公安再次提醒各车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请以上车辆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速到大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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