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29日讯 为维护良好网络舆论秩序,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上网安全感和满意度,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
大邑公安积极响应,主动出击,全面梳理摸排网上造谣生事、恶意炒作线索,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整治网络乱象,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2024年4月,吴某在互联网平台发布“又有想不开的跳河”内容,后经查证视频内容与事实不符,系吴某臆测有人跳河,便发布相关视频言论,属于造谣。
2024年4月,大邑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开展网络巡查过程中发现,网民周某某在互联网平台发布关于“成都市某小区人员高坠”的图片,后经查证周某某引用其他博主拍摄极限运动的视频内容,发表在微信群内,引起舆情扩散,周某某的言论与事实不符;网民张某某在视频平台称“高坠人员已死亡”,后经核实张某某的言论与事实不符,均属于造谣。
以上3人均被大邑公安依法行政处罚。
大邑公安提醒您: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大邑公安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希望广大网民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锁千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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