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25日讯 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诉讼质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崇州市人民检察院于近日与该市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和公证处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等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并结合崇州地区刑事案件办理相关实际情况所制定。《意见》对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的基本概念、工作原则、适用范围和条件限制等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责任范围,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下一步,崇州市人民检察院将以落实《意见》为抓手,加强与各单位的协作,凝聚整合多方力量,在依法规范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充分保障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修复社会关系,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漆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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