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8日讯 9月7日,邛崃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召开,邛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湛在会上作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报告。该报告获得全票通过。
王湛指出,一年多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试点工作要求,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关心支持下,在一线法官积极参与下,邛崃法院积极探索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稳步、有序、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持续释放民事诉讼程序效能,有力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一方面注重制度建设,制定了《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特邀调解员管理规定》等23个配套文件,细化试点程序规则。另一方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在最高法院的授权范围内,对五项改革工作进行试点探索,一是创新优化司法确认路径,实现特邀调解数量与效能“双倍增”,大大降低了群众解决纠纷的时间、精力和费用。二是加大小额、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对5—10万元符合小额诉讼的案件,积极争取各界支持,以司法建议、座谈推广等形式,推动物业、保险、金融等行业,在格式合同中引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条款,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的推广适用。打造“示范诉讼+调解”解纷方式,根据示范性案件裁判结果加强类案调解,形成“审理一案、示范一片”的示范诉讼效应。三是有序扩大独任审判适用范围,初步形成“独任制为主、合议制为辅”的审判格局。四是加强和规范电子诉讼,提升智慧司法能级。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特殊时期,推行案件办理全流程网上运行,实现疫情期间“公正不止步、服务不掉线、诉讼零接触”,确保了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同时,在改革试点过程中,充分尊重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到“简化程序不减权利,提高效率不降标准”。
下一步,邛崃法院将针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总结、研判,根据需要完善、调整实施细则,争取在授权范围内探索出全面提升案件质效、机制运行顺畅、人民群众满意的试点制度,总结出“邛崃经验”。(方延鑫 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