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十七年帮助老人执行赡养费 镌刻在执行案例中的“老有所养”

2021年04月07日 15:46:22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陈默

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7日讯  “从2004年起,被告每年给付原告黄谷300公斤,菜油10公斤,猪肉10公斤,生活费120元”这是一份2004年赡养纠纷案件判决书所记载的内容。自2004年邛崃法院作出该判决以来,邛崃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在16年的时间里,先后4次帮助万大爷向其女儿全女士执行赡养费。

今年初,邛崃法院执行局又收到来自万大爷的书面材料,材料反映其现在生活孤困无援,恳请法院尽快执行。

邛崃法院执行工作人员获悉该信件反映内容后,旋即驱车前往万大爷住处进行详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万大爷现处于独居状态,无退休金等物质保障,且其女全女士未按照前期达成的和解协议支付赡养费用。现阶段万大爷主要依靠国家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维持基本生活,其住房条件恶劣,年久失修。

执行法官充分询问并详细记录了万大爷的生活状况和相关诉求后于次日迅速对被执行人全女士进行了约谈,从道德伦理和法律规定两个角度对被执行人全女士进行教育和劝导。并严正告知全女士其所承担的法律义务,向其送达强制执行通知书。

经约谈,全女士将赡养费2000元交付给法官,在法院收到万大爷书面通知书的第三天,邛崃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将赡养费交到了万大爷手中。

在17年间,邛崃法院五次帮助万大爷“讨要”赡养费,也反映了老年人与子女之间缺乏交流沟通,老年人因得不到子女精神上的慰藉,内心更加敏感、脆弱,致使小矛盾转成大冲突。但不论如何,万大爷的子女均应按照法律要求,履行最基本的赡养义务。(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