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3日讯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办案工作“透明度”,打造“阳光检察”,近日,邛崃市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件拟作不逮捕决定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司法局人员、看守所民警等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中认定的事实、证据作了详细介绍,并对案件拟作不逮捕决定的意见和理由作了充分阐述。参会代表在充分考虑犯罪嫌疑人无违法犯罪前科,案发后积极进行赔偿并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基础上,均同意承办检察官拟对刘某某作不逮捕决定的意见,认为该院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体现了法律温情的一面,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下一步,该院将不断牢固依法办案、公正办案的意识,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强化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公平正义的同时,又体会到检察温度。(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