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怎么做?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这场通气会有答案

2020年09月16日 10:21:46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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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15日讯(记者 郭晓彤 漆奇 摄影报道)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与传统的土地整治有何不同?如何确保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产生的新增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如何实现统筹协调?……9月15日下午,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2020年第5次新闻通气会。会上,省厅相关处(室、局)负责人就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据了解,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重大部署的具体体现,更是有效解决全省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瓶颈问题的重要抓手。全省要选择一批试点乡(镇),用三年时间,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理念,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合理配置农村土地资源要素,探索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新样本。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传统土地整治模式相比,既有继承,也有突破创新,更强调整治措施的综合性、整治目标的多元化、实施模式的多样化,更突出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叠加。”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修复处单鑫表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还改变了过去土地整治的一般做法。从对土地这一特定要素的整治,向区域内国土空间山水林田湖草全要素综合整治转变。涉及到各部门、各领域。

四川省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民政厅、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等20多个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将涉农目标任务、支持政策和项目类型统筹纳入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中,提出了工作要求。省政府为此还专门确定由一名副省长担任省级协调小组组长,加强组织保障和工作指导,高位推动试点工作。进一步为统筹做好试点工作,打造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新样板描绘了蓝图,奠定了基础。

据悉,为确保产生的新增耕地可追溯、可跟踪、可核实,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在总结和汲取过去多年土地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通过广泛调研,充分征求省级部门、市(州)和公众意见,并借鉴外省先进经验,研究制定了《四川省新增耕地核定办法》。办法明确要求,项目建设前后,需要使用优于0.2米的高分辨率正射影像结合实地测量数据进行新增耕地认定,并同步开展质量等级评定和产能核算,经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定后,方可纳入自然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用于耕地占补平衡,从而有效保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产生的新增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靠。

那么试点地区如何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呢?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整治中心朱键表示,试点地区要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基础上开展详细的基础现状调查工作,摸清土地利用、村庄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等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确定整治目标。并根据村庄规划或土地利用规划,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进行优化,合理划分农业生产、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功能分区,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同时,还需根据功能分区,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土地整治项目,乡村国土绿化美化、矿山生态修复及农村环境整治等生态修复项目等。进一步明确各类项目的建设主体、建设规模和内容、估算投资以及计划推进时间等。而且要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风险、资金风险等进行评估,明确组织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等措施。

会议强调,各地在推进试点工作过程中,要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试点乡(镇)必须编制村规划和综合整治方案,并加强衔接,防止整成“两张皮”。要突出综合整治的理念,对“山水林田湖草”进行全要素的综合设计,发挥出“土地整治+耕地保护+生态修复+都市现代农业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效应。要按照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要求,统筹实施各类生态修复工程,保护和恢复乡村生态功能。要强化产业发展,注重产业布局和产业培育,鼓励培育新业态、新模式,统筹兼顾生态保护修复和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