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5日讯 12月31日,大邑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开展2021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评议。会议由大邑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冲宇主持,大邑县检察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10名普通干警代表参加了会议,大邑县检察院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现场监督。
会上,部分大邑县检察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向大会作了述责述廉,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书面述责述廉。参会代表对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及群团机构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
评议会后,大邑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冲宇指出在2021年最后一天开展述责述廉工作,是对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工作进行总结,也是为迎接明年二十大的召开,提前谋划2022年工作打下基础。就进一步落实述责述廉工作,履行从严管党治检职责,李检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从思想认识上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坚持自我革命的深刻总结,是党必须长期坚持以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宝贵经验。二是从工作方式上要注重融会贯通。将党的要求入脑入心,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实际行动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三是从具体行动上要注重狠抓落实。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干警年初都需拟定自己的责任清单,以清单化推进责任化,领导干部带头落实,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邓林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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