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肖某某盗窃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2021年11月16日 16:29:51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马白杨

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16日讯 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公开促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近日,大邑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拟作不起诉处理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大邑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冲宇主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

听证会上,大邑县人民检察院就肖某某盗窃案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相关证据、承办人对该案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及理由进行详细介绍。大邑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处理发表意见。人大代表就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其他违犯罪前科、是否自愿认罪认罚等方面进行询问,大邑县人民检察院一一作了解答,并就事实认定和拟处理结果,听取了犯罪嫌疑人肖某某的意见。

经过公开听证审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均表示同意大邑县人民检察院对肖某某拟作不起诉的意见。一方面认为犯罪嫌疑人肖某某系初犯,主观恶性不大,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另一方面肖某某在案发后及时退赃赎回手机并将手机发还给被害人,未对被害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检察机关对拟作不起诉处理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审查体现了司法的公开、公正、透明,执法人性化也给予犯罪嫌疑人一个纠错的机会,让其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希望犯罪嫌疑人以后可以吸取教训、诚心悔改,认真反思,将来做一个合法的公民。

在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意见后,大邑县人民检察院当场对肖某某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并进行公开宣告。

参加公开听证审查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大邑县人民检察院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表示认可。与会人员认为公开听证对确保案件办理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全面性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希望检察机关可以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证办案质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在今后的办案过程中,大邑县人民检察院将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检察听证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司法办案在阳光下运行,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邓林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