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18日讯 为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让法制观念深入校园,9月16日,成都二十中举行了法制教育月启动仪式。茶店子派出所彭兴梅副所长、朱丽莉警官、学校杨关键副校长、德育处张开国主任和全校师生一起参加了本次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由李钿星月老师主持。


首先,学校副校长杨关键向彭兴梅副所长颁发了法制副校长的聘书,向李春阳警官颁发了法制辅导员聘书(由朱丽莉警官代领)。



彭兴梅副所长
接着,彭兴梅副所长发表了讲话,她指出:人生道路漫长,每一步都很重要。在面对诱惑时,一定要坚持自我,不能触碰法律。希望同学们努力学习,知法守法,为营造和谐的法治社会献上自己的一份力量。


朱丽莉警官
启动仪式最重要的内容是请朱丽莉警官做法制专题教育,她指出高中生的年龄段在16岁-18岁,学习压力大、自我意识增强,自我需求变大,一些同学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情绪冲动,比如:打架、恋爱期间的争风吃醋,上网时无法对自己的言行进行自我约束,网上被骗或者网上发表过激言论,做过激的事情等等。她结合真实的案例对同学们进行了普法教育。

案例1 网络诈骗
电信诈骗案件每年都会给国家、单位、家庭、个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在茶店子派出所接警过程中,被诈骗对象最小仅9岁,初、高中年龄段的孩子居多,绝大多数是上网耍游戏被骗。
上网时你不清楚跟你聊天的人是好是坏,再加上学生反诈骗经验不足,很容易被对方说动转款。希望同学们以自我基本需要为目的上网,不要浏览不良网站,缩短游戏时间。如果被骗要及时告知家长、老师并到公安机关报案。

案例2 打架斗殴和校园霸凌行为
别以为自己强势,不会被别人欺负,就肆无忌惮地对弱势同学进行欺负,有一句话叫做“兔子急还要咬人”。以下案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2009年正宁县四中,一名长期欺负同学的男生,因为自己篮球遗失便怀疑是被平时自己欺负的同学拿了,随即对这些同学进行威胁、恐吓,最终这些被欺负的同学,16个人一起手持板凳将该名男生殴打至死。这名男生丢了性命,这些打人的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至缓刑的刑罚。双方都付出承重了代价,没有谁是赢家。我们希望同学被不要被校园霸凌,也不要欺凌他人。

案例3 高中生谈恋爱引起争风吃醋的涉案事件
2012年12月11日,涉案人员云南楚雄紫溪中学的高二学生李某,这位在老师、同学眼中为人温柔、老实有礼貌的学生。因为跟室友争风吃醋,持刀将室友徐某和汪某杀害,经法医尸检,李某刺了徐某19刀、汪某25刀,下手之狠令人发指。最终李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三个家庭同时被毁。
有激情、有冲劲代表的是青年人的朝气蓬勃、奋发向上,但是如果这种激情、冲劲在错误时间错误使用,将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既损害了友谊,又对自我和他人造成损害。

案例4 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发表煽动性言论
或许很多人还存在这样的认知:互联网是一个虚拟世界,可以毫无顾忌地发表言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但是,这种认知是错误的!即使传播的是玩笑性的言论,但因其带有侮辱成分,这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2018年7月7日,抚州东乡区一名镇干部在抗洪抢险中因公殉职,消息在网上发布后,一名网名叫“万象更新”的男子在微信群中发表侮辱性言论,后被公安依法行政拘留6日。

公安机关对校园暴力、校园霸凌和校外针对学生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依法处置。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更是采取了零容忍政策。但是,任何时候,未成年犯罪预防更为重要。
一方面,当我们打算放飞自我、触碰法律红线时,希望上述案例能给同学们敲响警钟。另一方面,当同学们遭遇不法侵害时,可以求助父母、老师、学校法制辅导员,及时报警,寻求相关法律的支援。

随后,杨关键副校长在讲话中指出,法治是现代文明的制度基石,法制社会的建设离不开每个人的努力,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提高青少年的法制素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通过法制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制意识,让学生更加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有利于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二是有利于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发展。通过学习法律,让学生明白遵纪守法的重要性,避免误入歧途。三是有利于推进法治中国全面建设,作为未来国家的主人,同学们要从小树立法制意识,成为依法治国的后备军,推动法治中国建设。

杨校长希望大家高度重视法制教育,积极参与法制教育专题活动,在法治校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最后,张开国主任对启动仪式做了总结,对法制教育月活动的安排作了说明,学校将利用展板等形式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希望同学们利用课余时间自觉学习了解;学校还将组织各班级召开法制教育班会,聘请法律专家开展相关讲座,组织学生参加学习活动,力争通过这段时间的集体教育宣传,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让每个孩子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邓林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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