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6月24日讯 6月20日下午3时30分许,大邑公安青霞派出所综合指挥室接县局指令:县城宜美斯酒店停车场有人捡到10000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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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报案后,该所民警立即到达现场,经现场询问,报案人陈某称,自己骑电动车经过该停车场时发现地上有捆现金,遂报警。民警随即对遗失现金进行了清点,发现遗失现金为1万元整。随后,民警调取了停车场附近的视频监控,在监控中发现一名中年男子在将车停进该停车场后,从车上拿出自己的挎包时,包中有物品掉落在地。民警通过移动警务终端查询该男子驾驶的车辆车牌号,确定该男子名叫杨某,民警随即联系了失主杨某。
下午4时许,失主杨某赶到派出所,民警将1万元现金如数归还,同时对报案人陈某拾金不昧的精神进行了表扬。面对失而复得的现金,失主杨某非常激动,并对陈某和民警表示感谢。(锁千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