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12日讯 2021年5月12日,当事人叶某某将一幅写有“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大邑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案团队手中,对其公正司法、倾心为民表达真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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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起源于该院受理的一起民事监督案件。2017年3月16日,成都某银行大邑支行向大邑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毛某某、叶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案。叶某某作为被执行人被划扣了相关款项,并被限制消费、列入失信名单。从此,叶某某以不是有效担保人走上信访道路,四处信访。2021年1月4日,在接到叶某某申诉请求后,该院第二部迅速启动监督程序,组成办案组就关键问题展开调查。在对案件当事人进行了多次取证调查,就案件中争议较大、互不认同的关键证据依法进行了司法鉴定。为更好取得社会效果,还组织叶某某、银行方进行了公开听证,形成“走快捷法律程序促双方和解”的解决方案,最终银行方与叶某某签定和解协议,叶某某撤回申诉。
“案结不等于事了”,在办案组检察官努力下,银行迅速落实和解协议,把和解资金3.5万元发放到叶某某手中。
这起案件是大邑检察院民事监督工作的一个缩影,一面锦旗不仅代表了当事人的感激之情和对检察工作的充分认可,还折射出检察干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精神,更体现了检察干警“守住初心、群众满意”、把工作做到极致的“为民”宗旨。(邓林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