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19日讯 近年来,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努力探索对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和预防工作的新思路,充分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导责任,在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强化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有效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由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成绩突出,在成都市新津区“六好”基层关工委创建工作中被评为“先进单位”;两名干警荣获成都市新津区“六好”基层关工委创建工作先进个人。
一、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强化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始终坚持少捕、慎押、慎诉的司法理念。注重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政策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彻执法办案始终,最大限度降低对未成年人的批捕率、起诉率和监禁率。自2018年以来,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件10人,不起诉5件6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2件2人。
二、强化办案团队构建,扎实推进统一集中办理
按照上级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新津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不断强化办案团队构建,充实办案力量。2020年增加了一名员额检察官充实未检队伍,强化了办案组织力量。未成年案件从受理审查逮捕起,由同一名检察官负责到底,“捕、诉、监、防、教”一体化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专人专办、专司其职”,切实有效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确保未检办案力度,稳步提升办案质量。
三、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全方位强化法治宣传
认真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新津检察院会同区教育局签署《关于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禁毒宣传员的实施意见(试行)》,由全体院领导及员额检察官、未检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禁毒宣传员。我院院领导及员额检察官在新津区各校园内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由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近三年法治进校园覆盖率均达到100%。2020年在五津街道社区戒毒中心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多次组织区内在校青少年参观,向其讲解、宣传毒品的种类及其危害、如何远离毒品,为推动和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努力。
四、强化整体联动,构建全面综合保护格局
针对因案件陷入困境的未成年被害人,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司法救助、联合第三方社工组织对其进行心理测评及疏导;对因法定监护人监护缺失的情况,对其法定监护人及子女开展强制亲职教育等。2018年以来,移送司法救助线索并给予司法救助金5件5人;开展强制亲职教育11件11人;心理测评及疏导6件6人。通过开展以上形式的综合保护措施,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使其因案件遭受伤害程度降到最小。(陈凡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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