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大邑增殖放流这样做!

2021年02月03日 14:42:19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陈默

图为公益检察官与公安干警、渔政人员检察鱼的品种、大小

四川新闻网成都2月3日讯 2021年2月1日,在大邑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县公安局环侦民警、县农业农村局渔业执法人员监督见证下,李某某、罗某某将自行出资1500元购买的个体达3寸以上的鲤鱼、鲫鱼数百斤鱼苗投放到大邑县斜江河苏家段,以弥补自己之前违法捕捞行为造成的生态破坏。现场的钓鱼爱好者、群众深受教育,纷纷感叹:违法捕鱼既破坏生态平衡,又损害水环境,钓鱼必须遵守国家规定。

大邑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的过程中了解到,今年1月5日16时许违法行为人李某某、罗某某在大邑县天然水域斜江河安仁镇廖营大桥附近用可视性渔具钓鱼,未捕到鱼就被群众举报后查获。随后,县检察院向县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对违法捕捞行为人进行查处,并对全县违法捕捞加大巡查处罚。与此同时,检察官找到李某某、罗某某进行普法释理,两人均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将以实际行动来表达悔意,通过以身说法、增殖放流等形式主动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

大邑公益诉讼检察官表示:由于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大邑县存在着增殖放流的鱼类品种不明确、重量无规定、长短不统一等问题。经检察机关与农业渔政、公安部门反复研究,目前已经形成“2寸鱼苗不少于1万尾、3寸以上鱼苗至少100斤,品种为四大家鱼的”增殖放流方案达成共识,下一步将以会签文件形式将增殖放流方案常态化、固定化。在此,检察官温馨提醒您:“劝君莫贪河中鱼,非法捕钓肯定遭,遵纪守法要记牢,十年禁渔利千秋。”(邓林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