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公安局举行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庆祝活动

2021年01月11日 11:15:01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陈默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11日讯 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为进一步锻造警魂、凝聚警心,激发广大民(辅)警提振士气,树立公安良好形象,1月10日清晨,暖暖的阳光穿过薄薄的云雾洒在旗台前,全局民(辅)警穿着整洁的警服早早的列队完毕,随着指挥员的一声“升警旗”,一面崭新的警旗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歌”声中缓缓升起,高高的飘扬在蓝天白云下,大邑公安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活动由此拉开了帷幕。

升警旗仪式活动结束后,副县长、公安局长巫文化带领全体民(辅)警重温了《人民警察入警誓词》,齐唱了《中国人民警察警歌》,并作了重要讲话。

他指出,将1月10日确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是党和国家对人民警察忠诚履职、英勇奋斗、牺牲奉献的充分肯定,是对人民警察队伍的极大鼓舞和激励鞭策。

在接下来的警营开放日活动中,通过民警的引导,警风监督员代表、退休民警代表、学生代表、群众代表、民警家属等参观了警营,他们一边参观110指挥中心决策室、警务装备(枪支、单警装备、警用摩托车、警用装甲车、无人机等)展示、快反小组战术技能表演、警犬实战技能展现,一边交流互动,并对个别项目进行了亲身体验。

在与离退休民警代表座谈会上,公安老前辈们观看了近年来大邑公安在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枫桥派出所创建等以及近年来反映大邑公安工作的相关宣传视频;全体局领导与离退休民警代表进行了热烈的座谈交流,并认真倾听了公安老前辈们对新时代大邑公安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通过隆重的庆祝活动,全体民(辅)警纷纷表示,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设立,极大的增强了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和归属感,并激励着大家要以强烈的担当精神,更好的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诚履职、担当奉献,始终做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的守护者和人民群众的“保护神”,为“文旅大邑”和“雪山下的公园城市•大邑”建设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锁千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