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11日讯 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20年8月11日,天府街道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由街道主要领导在五楼会议室组织学习。

会上,党工委书记吕如蓝着重对《环境保护法》法律法规中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等进行了学习。要求各自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环境保护法》,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能职责,鼓励各科室、各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等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共同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确保辖区居民环境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本次学习使参会人员受益匪浅,让大家明白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防止浪费,珍惜资源,减少污染,为人类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让大家参与到人人关心环境质量,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当中来。(陈凡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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