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17日讯 公职律师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温江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公职律师管理,切实发挥公职律师在依法治区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温江区司法局探索“4+”工作新模式,开创公职律师工作新局面,努力把温江区公职律师队伍建成依法治区的先锋队。
“公职+律师”。公职律师具有公职人员和律师双重身份,将公职律师建立成一支专门的法治工作队伍,为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切实提高决策管理法治化水平。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公益+本职”。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律师作用,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积极投身公益、热心支持公益,把公益法律服务作为一种新的风尚和价值追求。
“服务+律师之家”。区司法局要加强与律师协会、公职律师所在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依法保障公职律师执业,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升公职律师履职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成为温馨的律师之家。
“公职律师+社会律师”互动。公职律师和社会律师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执业范围各有侧重、优势互补。公职律师熟悉本单位、本行业的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能够结合本职工作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更有效地防范和化解本单位法律风险。加强公职律师与社会律师之间的交流互动,畅通不同部门、不同岗位法律服务人才之间的交流渠道,更好地发挥公职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陈凡坪)